党员传播政治谣言会受到党纪责任追究吗?
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的《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》强调,党员要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,不准散布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论,不准公开发表违背党中央决定的言论,不准制造、传播政治谣言及丑化党和国家形象的言论。这既是党的政治纪律,也是党内政治生活不可触碰的红线。一个时期以来,社会上噪音杂音有所增多,各种谣言、小道消息不时出现在网络上,政治谣言也呈激增之势。尤其是西方敌对势力通过互联网等信息渠道,宣扬各种错误观点,制造和散布种种谣言,对社会热点问题和敏感事件进行炒作,煽动民众的不满情绪,加紧对我国实施西化、分化,企图在中国制造混乱。少数党员干部纪律观念淡漠,不负责任地乱议论、乱打听、乱传播小道消息,甚至捕风捉影,编造、传播政治谣言,丑化党和国家形象,在干部、群众中造成恶劣影响。政治谣言对社会所造成的危害是极大的,政治谣言不仅惑众,而且更能祸国。它能改变人们的政治立场,左右人们的政治行为,破坏民众对政府、社会和政治制度的信任,造成严重的思想混乱,影响群众对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信心,甚至很容易导致激烈的社会震荡,引发政局失稳,造成严重的社会政治问题。因此,每一个党员干部都要深刻认识政治谣言的危害,坚决抵制政治谣言,自觉做到不信谣、不传谣,自觉维护党的团结统一。根据《党纪处分条例》第五十二条规定,制造、散布、传播政治谣言,破坏党的团结统一的,应当给予党纪处分。